第一百零八章 一个人的爱情(金铃)04-《霸上无赖酷boss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“我就只剩这两个朋友了,不想你儿子得抑郁症,那你就想办法把他们弄回家,随便你!反正我对你来说,也只是个机器而已,学习的机器,以后赚钱的机器,替你接管傲世的机器!”他吼完就把手机重重摔到了地上,摔成了很多很多片,就像他的心一样。

    原来,这些年,他一个人在英国,过得一点都不好。他还说,他只剩这两个朋友了。这两个朋友,是哥哥和我!

    我虽怀念他,但他走后,我好歹也有了新朋友,爸爸妈妈哥哥都很宠我,把我当公主一样养着。而他,在这里,却一直都没有交到朋友,一直都是这样被他爸爸当机器一样在生活着。

    那一刻,属于女生天生的同情心和爱心被激发了出来,我觉得心口好疼。也或许,也有我喜欢他的成分在里面。但那时,我还懵懵懂懂,不具备识别自己其实已经情窦初开的能力。

    真正意识到我喜欢上了他,是在我上初二的时候,有男孩子追我,他向我表白,说:“我长得不差吧,一直考第一名,篮球打得也不错,我还组了一个乐队有很多女孩子都暗恋我哦,不过,我只喜欢你,第一眼看到你我就喜欢上你啦,你高贵得像公主一样!”

    我几乎是脱口而出:“你的意思是说,你是王子,只有我这个公主才配得上你。哼,你跟傲宇哥哥比起来,差远了!”

    话一出口,我便陷入了沉思。我这样,这样,算是喜欢上了傲宇哥哥了么?

    的确,任何一个男生都比不上傲宇哥哥,他那么优秀,已经跳级到高一,好几篇经济论文已经上英国权威经济报刊《经济学家》,辩论赛,演讲什么的获奖无数。这些,都是她密集地给他发邮件,然后从他偶尔的回复中得知的。

    他大概很忙吧,也应该和同为男生的哥哥比较有话聊。所以,更多的消息,是我拐弯抹角,不着痕迹地从哥哥口中套出来的。

    原来,我早早地就喜欢上他了。

    既然喜欢,就要去追!
    第(2/3)页